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国振华(集团)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筹)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
作者:法律资料网
时间:2024-07-01 05:17:38
浏览:8517
来源:法律资料网
下载地址: 点击此处下载
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国振华(集团)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筹)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
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国振华(集团)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筹)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
1997年6月9日 证监发字[1997]325号
深圳证券交易所:
中国振华(集团)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筹)采用“上网定价”方式发行股票的
发行方案已经我会证监发字[1997]324号文批准,请你所按照我会证监发字[1996
]169号和423号文的有关要求,组织好此次股票发行工作。本次发行要先验资后配
号,对申购资金到位情况要认真查实,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。申购
冻结资金的利息,按企业存款利率计息(3天)部分归发行公司所有,其余部分存
入交易所设置的专户。发行申购后1个工作日内,请你所将发行情况反馈表传真至
我会发行部;7个工作日内,请将发行申购、冻结资金和认购中签明细的磁盘报至
我会。对未按时上报有关发行资料的发行公司,不予安排上市。
下载地址:
点击此处下载